第十四章 医者仁心-《大唐扶龙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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茅一川继续说道:“只是现在查到了太子贤身上,臣不知接下来应当如何去做。”
“先皇设立金阁之时,便说过上至天子尽皆可查,你想怎么做便去做吧,只要能够揪出九罗。”
“领命。”
李治许久无言,走到殿下,轻轻拍了拍茅一川的肩膀:“这些年,辛苦你了。”
茅一川低头应道:“分内之事。”
“可惜啊,金阁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个人,而我又再也找不到其他可以信任的人托付重任。”
茅一川的嘴唇动了动,但还未来得及说话,便被李治打断。
“你想说张少白是个合适的人选,对吗?”
“是。”
“那孩子的一颗心不在大唐,更不在朝堂。他本是乡间田野的一个散人,早就散漫惯了,是不能委以重任的。”
话音刚落,茅一川忽然跪下:“即便如此,臣恳请陛下留他一命!”
李治苦笑着摇了摇头,“这就要看皇后的意思了。”
他的笑容中满是苦涩、无奈。
不知从何时开始,大唐的皇帝也有了这等束手无策的时候。
难道这天,真要变了?
茅一川离开洛阳宫的时候已是黄昏,他走出高大宫门,心中说不出的惆怅。他是金阁的唯一传人,肩负着毁灭九罗的重任,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线索,他本应高兴,可不知为何心中就是没有半点喜悦之情。
他垂头丧气地走上了天津桥,望着洛水,怔怔出神。
这天津桥横跨洛水,将洛水比喻成天空中的银河,而洛阳宫则是天帝住所,故而取名“天津”。隋末之时,此桥曾被焚毁,而后重建,比往日更加威武壮丽。
就在茅一川沉浸在复杂心思里的时候,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,他顿时回过神来,只见张少白和明崇俨不知何时来到了自己身旁。
“棺材脸,你想什么呢?”张少白大咧咧地笑着,“你在宫里待的时间可不短,我和明大夫没少等你。”
茅一川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张少白,许久后终于挪开了视线,轻声说道:“你还活着……很好。”
“废话,我不活着,难道还能死了不成?”张少白没好气地骂道。
明崇俨也笑着说:“虽然小命保住了,不过屁股却遭了殃。”
张少白一听到“屁股”两个字便忍不住摸了下,结果疼得龇牙咧嘴。之前他虽然用医者之心打动了武后,侥幸保住了一条小命,可武后却没有放过他那句“但求一?死”。
武后说,既然你一心求死,我偏偏让你求死不得。
于是张少白不仅没死,还挨了整整十记廷杖,屁股都快开了花。负责掌刑的女官本事倒也高超,每一杖都打得张少白“欲仙欲死”,却并无内伤,只是屁股有些肿大罢?了。
茅一川不再理会那个屁股肿痛的人,转而对明崇俨说道:“我不明白,明大夫为何对陛下说谎?”
明崇俨早就料到他会有此问,于是淡然回答道:“茅阁主在意的是真相,而我则不同。这些日子以来,洛阳城发生的诸多案件已经把水搅和得混浊不堪,抽身而退方能明哲保身。”
他虽然没有把话说得清清楚楚,但茅一川知道,明崇俨指的是太子李贤和武后之间的矛盾风波。
李贤用牝鸡司晨案和伏龙牡丹案污了武后名声,同时分化裴、薛两家与武后的关系。武后则用梦魇一案传出李贤并非亲生的传闻,以示警告。
谁也不知道这对母子接下来还会做些什么,又会有多少无辜的人丧命其中。至于太子弘案在这场争斗中会派上何等用场,更是无人知晓。
茅一川哼了一声,不再多问,但显然有些不屑。
明崇俨不以为然,他是三人之中最早出宫的,之所以久久没有离去,为的就是等一个结果。
温玄机曾经给张少白做过批命,所以明崇俨也想亲眼看看,那道批命是否准确……换句话说,如若张少白今日死在了宫里,那道批命便绝对是大错特错。
然而,张少白“屁颠屁颠”地出来了。
于是明崇俨开始怀疑,或许温玄机的批命是极为精准的。可这样一来,就难免想起他给自己的那个忠告。
死劫将至。
明崇俨无奈地笑了一下,他对张少白说道:“有件事情还需拜托少白。”
张少白赶忙摇头:“太麻烦的事情千万不要找我。”
“呵呵,不是什么麻烦事情。只是明年清明,希望你能代替我去一个地方,稍微祭奠一下那里的亡魂……如果能带些酒过去那就更好不过了。”
“那个地方在哪儿?”
明崇俨轻蹙眉头,犹豫片刻,叹道:“罢了,逝者不可留,不可留啊!”
向来淡定的明大夫仿佛丢了魂一般,摇摇晃晃地独自离去了,路上还不小心撞到了许多人,这样的他才更像是一个瞎子。
张少白看着明崇俨沿着洛水之畔渐行渐远,身影也逐渐模糊消失,说道:“我要回修行坊了,你呢?”
茅一川冷着脸:“同去。”
“你总是来我家算怎么回事?街里街坊会说闲话的。”
“嗯。”
“算了,我屁股疼得厉害,你要是背我回去,我就不和你唠叨这些了。”
茅一川没理他,径直向着修行坊走去,张少白跟在后面,走一步屁股便疼一下,只好气急败坏地喊道:“不背就不背,你倒是慢些走啊!”
※
这边两人一前一后悠悠哉哉,另一边却是孤孤单单失魂落魄。
明崇俨独自走在河畔小道,神情哀伤,忽然希望手头能有一壶好酒,以解忧愁。
他嘴上说着“逝者不可留”,可实际上呢?
那段回忆,那些故人,还是与他纠缠不清,无论在梦里,还是在白日。
明崇俨走得很慢,步子也歪歪扭扭,他的全副心神都放在了往事之中,已然毫无心思留意外界的动静。
他是个瞎子,看不到洛水傍晚的繁华。他不是个聋子,但此时却也听不到周围行人的喧闹。
他的心,已经轻飘飘地回到了那座山。
“十三师弟今日罕见地早早起床,不知道在忙活什么。”
“还能忙什么,小师妹吵吵嚷嚷要柄竹剑,十三定是忙这个去了。”
“唉,咱们里头数他最宠师妹,可是师妹的脾气……”
“用你操什么闲心?师妹可是师父的命根子,疼惜一些也是应该的。”
“你说……命根子?”
“哎哎哎,你胡思乱想了啊,你嘲弄师父也就算了,别把师妹也搭进去。”
话音未落,两位师兄的脑袋上便各挨了一记戒尺,他俩回头,只见师父就站在身后,脸色极为不善。而另外一边则有一个少年背着竹筐,手里拿着一把竹剑,正饶有兴致地看着热闹。
少年背上的竹筐里坐着一个小女娃,双眼极为灵动,只可惜没有双腿。谁也不知这是为何,师父捡她回来的时候便已如此。
方才还意气风发的两位师兄转眼间便成了低头鹌鹑,连大气都不敢出。幸运的是,今日师父并未责罚他们,只因山里来了一位客人。
那个客人的脸又长又白,没有胡须,他身材修长,还披着一条血红色的披风。
师父带着客人进屋相谈,师兄们则偷偷溜走,该看书的看书,该练剑的练剑。明崇俨把小师妹放在身前,这里阳光刚好,然后他坐在地上,取出小刀开始削弄竹剑。
“小明子你怎么不把剑尖削出来?”
明崇俨笑着说:“太危险了,剑这种兵器用不好就会伤到自己的。”
“哼!”小师妹奶声奶气地说,“说了多少遍啦,要叫我师姐。”
“不叫行不行?”
“你不叫我就告诉师父!”
明崇俨满脸无奈:“好吧,师姐。”
阳光下,少年继续低头削剑,女娃则趴在竹筐边缘指指点点,说话的声音奶味十足。不远处有师兄手里捧着书,啃着估计是隔夜的馍馍,蹲在树下读得津津有味。还有个师兄在专心作画,偶尔有风吹过,吹落了鼻尖的一滴墨,师兄便捶胸顿足,恨不得号啕大?哭。
这里便是桃源山,是明崇俨的故乡,也是生他养他的那个地方。
这里的每一个人,都是他的血肉至亲。
十一位师兄,一位师妹,还有一位最令人尊敬的师父。听大师兄说,师父是隋朝鼎鼎有名的文人,亡国后便带着自家这条文脉隐居在此。
师父博闻强识,从不强迫门下弟子学习什么,反而是他们喜欢什么,自己便教什么。前面十一位师兄大多学的是琴棋书画,唯独到了十二师妹这里出了岔子,小家伙非要学武。
而明崇俨,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想学什么,所以他和师父说,自己想学一个能救人性命的本事。师父听后沉思许久,然后将祝由之术传授给了他。
师父说,肉体凡胎的病痛可以交给医家来治,我教你的是治疗心神之伤的方法。
想到这里,明崇俨一皱眉,竟是不小心划破了手指。
他挤了挤伤口,一滴血珠顿时冒出,由小变大,最后滴落。
小师妹说:“师弟,我不要竹剑了,你别弄啦。”
明崇俨笑着摸了摸女娃的头:“没事儿。”
他继续忙活着手中的剑,小师妹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,于是便让别的师兄背着自己去抓蝴蝶了。
明崇俨听着那头的嬉闹声,也跟着笑了一笑。
就在这时,他忽然被一种极为不祥的预感笼罩全身,就像肺里的空气都变得黏稠起来,令人无法呼吸。
他仿佛感到了,整座桃源山的颤抖。
一位师兄猛地冲了过来,将明崇俨牢牢护在身下,而他的背上,插着一根羽箭。
师兄用宽大衣袍将师弟遮得严严实实,笑眯眯地说:“不许睁眼,也不许出声,明白了吗?”
“我记住了。”
这一切发生得极快,却又极慢。明崇俨还能感受到师兄的鲜血正从伤口处涌出,然后染在他的身上。
血是热的,师兄的身体却变凉了。
师兄的衣服遮住了明崇俨的眼睛,所以他看不清外面发生了什么,可他还有耳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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